去年全年福建省财政投入污染治理项目及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资金近亿元。各市、县(区)财政也不同程度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资金投入,带动了大批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污染减排项目。
相关部门从燃煤发电宏观调控入手努力减少火电行业能耗和SO2排放量。在水量充足的季节,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减少火电发电量。通过“以大代小”,实行已脱硫机组替代未脱硫机组发电,累计全年替代发电指标25.31亿千瓦时。在保证全省电力需求平衡的前提下,实时调停、调减未脱硫的邵武、永安、漳平、恒发、华能、湄洲湾等发电厂发电量。全省还全力采购低硫煤,从燃料源头减少SO2产生量,大力鼓励电厂实施“二次脱硫”,推进电厂进一步减排SO2.省物价局、经贸委、环保局、电力公司制定相关意见,将脱硫电价同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和在线监控挂钩。省建设厅、物价局、环保局联合出台《城市污水处理厂COD处理合格率与运营费挂钩的管理办法(试行)》,并制定《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运行管理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就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低于标准的责成整改,甚至可以收回特许经营权。
省政府出台《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推进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和改造,与相关地方、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期限,按期完成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初步统计,2007年度全省关闭、淘汰排放SO2的企业、生产线,累计共744个,SO2关停减排项目,共削减SO2排放量2.189万吨。2007年度全省关停排放废水COD企业、生产线累计共492个,工业COD关停减排项目,可削减COD排放量1.5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