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计划投资9.96亿元对闽江流域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五大工程98个项目:
一、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取缔禁建区划定后建设的养殖场和禁建区划定前建设但于2006年底前仍未治理达标的养殖场,防止出现污染反弹。大力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
二、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计划投入5.57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扩建、闽侯县等6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和长乐市、武夷山市等2个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等。
三、做好重点水源保护。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计划投入0.26亿元,重点实施长乐炎山水源地等7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依法督促经省环保与经贸部门共同确定的开展清洁生产企业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投入2.77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富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整治等44项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项目,加快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发展。
五、促进生态建设。推进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梯级水电站等清理整顿,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计划投入0.67亿元,重点实施光泽县大坑萤石浮选厂治理等22个项目。
整治的主要目标是:闽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福州市、南平市、三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各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各市、县(区)完成COD总量削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