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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咸安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5-08-12 15:56:00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导语】湖北咸宁咸安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少”。对于大校额、大班额学校,可以积极探索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政策。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等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对应片区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2.初中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片区。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区域,具体见附件1。

  4.招生批次及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批:城区购房入住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入学

  录取类别: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房屋产权在城区且入住满一年;②适龄儿童少年全家在城区无房产、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满一年。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老房产证、自建房、还建房上传房产证明、土地证、土地购置合同等。商铺、门面、车库、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②户口簿信息;如果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2024年9月1日前任意的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的缴费凭证(可提交手机缴费截图),缴费凭证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④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的,还必须在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祖孙关系证明材料。

  第二批:城区购房入住未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入学

  录取类别: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未满一年;②适龄儿童少年全家在城区无房产、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未满一年。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老房产证、自建房、还建房上传房产证明、土地证、土地购置合同等。商铺、门面、车库、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②户口簿信息;如果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上传首次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的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④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的,还必须在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祖孙关系证明材料。

  第三批:城区暂住居民(租房户)子女入学

  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

  录取类别:①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咸安籍来咸安经商、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②监护人务工地和暂居地在学校片区范围;③监护人暂居地在学校片区,务工地不在学校片区范围。

  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未入住的按租房地入学。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②户口簿信息;如果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非咸安籍来咸安经商、务工的随迁人员上传居住证,外来进城经商人员上传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上传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等)、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近6个月的工资凭证。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测评、素养评价等任何形式“掐尖”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等方式违规招生。区教育局将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残疾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意见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康复治疗、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2.政策优待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消防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企业高管、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其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入学资料,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多孩家庭子女。在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小随大或大随小”的原则,将多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四)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遵循“班额控制、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户籍及居住情况,优先保障因父母工作异地调动、购房入住等特殊情况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然后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插班除提供与新生入学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卡片。

  三、招生程序和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小程序进行报名,也可通过鄂汇办APP→便民或更多→教育考试→咸宁市教育入学一件事→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具体登记方法见附件3。

  2.网上录取: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通过“微信服务通知”将审核结果推送至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招生平台点击“我的”→“录取结果”查询。审核通过的,家长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报名;学校对家长在平台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异议的,可要求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进行线下复审。

  3.对于未在平台登记、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时间安排

  8月4日至8月11日,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按批次进行登记;

  8月12日至8月15日,平台核验申请人提交的信息;

  8月16日至8月24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批次线上或线下审核录取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5日至8月29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未录取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6日至8月27日,转学插班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线上或线下审核资料;

  8月30日至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名;

  9月1日至9月2日,学校办理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各校要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有序有效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防招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防止大班额反弹。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准以任何违规形式的接纳新生。严禁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城区就学,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如因学位不足,需要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到周边学校就读的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置咨询服务点,开通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友好沟通,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入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资格审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报名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招生入学工作人员、班主任等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招生范围,明确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每一名招收的学生,要保留好电子版或纸质版入学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备查。 

  (四)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强化责任追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将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利用个人权力擅自招收片区外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举办快慢班、招生乱收费、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25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2.2025年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咸安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doc

  附件2: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答疑.docx

  附件3:2025年咸安入学宝报名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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