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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邹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8月10日起报名)

2025-08-11 16:24:00 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

导语】山东济宁邹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8月10日起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农村中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科学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各学校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

  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

  以学生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三、招生政策

  (一)户籍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规定,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户口有效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

  (二)房产

  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房产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用途为住宅,交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下同)。

  (三)小学入学年龄

  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教办或街道教育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家长要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和接受教育的能力,送其接受适合的教育,年龄可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可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属地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

  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儿童均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积极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招生范围

  (一)市直中小学

  市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市直矿校(市鲍店矿校、市南屯矿校、市北宿矿校、市东滩矿校,下同)、市电厂小学招收学校所在矿区、电厂职工子女,可根据各自实际招收驻地范围适龄儿童少年。

  (二)街道中小学、农村中小学

  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五、招生程序

  (一)城区学校招生

  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学校组织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招生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报名,填写《2025年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招生学校下发入学通知。

  (三)街道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招生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报名,填写《2025年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招生学校下发入学通知。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提交招生方案,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杜绝“掐尖”行为。

  六、报名材料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按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署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发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招生学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街道中小学、农村中小学

  报名需提供户口簿或房产证明原件,学校审核确定招收学生名单,下发入学通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城区学校

  城区小学报名时间:2025年8月10日至14日。

  城区初中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16日。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家长使用网络、手机不方便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街道中小学、农村中小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直矿校、电厂小学、街道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报名,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5年8月10日至13日,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带户口簿、残疾证等材料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学校地址:邹城市护驾山路与水厂北一巷交叉口东北60米,市第六中学北邻)。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设立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要严把学生报名资格关,确保本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严禁私自留级,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生,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五四”制学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市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体育局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招生原则、办法、政策,公示学校招生电话,使社会各界了解招生实际状况,形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招生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发展的正能量。各学校都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让社会各界、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促进各项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示的内容包括:招生电话、招生条件、招生范围、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

  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农村中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于8月8日前,将本单位的招生方案和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zcs_jtjpjk@ji.shandong.cn。

  附件:1.2025年邹城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2.2025年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2025年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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