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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桐梓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2025-08-11 16:09:00 来源:桐梓县人民政府

导语】贵州遵义桐梓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切实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持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达龄免试入学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尚未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以户籍信息为准,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严禁招收不足龄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和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体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二)分类划片招生原则。以学校为单位根据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情况等因素划定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优待对象子女按划定招生区域直接安排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因返乡居住、家庭搬迁等原因有转学需求的学生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区域内户籍学生优先、区域外户籍学生其次的顺序统筹安排转学。

  (三)基本均衡发展原则。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健全完善招生入学工作校际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任何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大班额全面化解,所有班级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两街道”、桐梓县第四中学、桐梓县第五中学、桐梓县娄山中学、桐梓县花园小学等城区学校,制定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对外发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公告。其余乡(镇)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落实优待政策。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政策优待对象子女招生管理,统筹安置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遵义市“人才服务绿卡”持A卡子女及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三)分类组织实施。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两街道”办事处牵头,“两街道”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按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民办学校以属地为主实行自主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依据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种名义招收借读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关注,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备足万全措施,全面加强管理。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加强对易地搬迁家庭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入尽入”。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积极宣传引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辖区学校招生规模、招生区域、招生规则等信息,广泛开展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宣传,帮助学生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设置招生热线,方便家长业务咨询。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处置。

  (三)优化招生行为。坚持材料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入学资格审核时身份能确认即可、佐证材料能印证即可,必要时可联动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或实地走访核查,不得随意要求家长提供无谓的证明材料。坚持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报名注册时原则上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四)强化控辍保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身体原因需延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要引导其监护人向属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扎实落实“小升初”整班移交管理,家长自愿放弃分配学校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要收集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五)规范学籍管理。所有中小学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生学籍,坚决清理违规招收借读生或纵容学生外出借读行为。对于违规招收不足龄生的,第二年注册不予更改学籍信息,其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正常转学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应当分别于10个工作日内在学籍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接。

  (六)严打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买卖学位”、收取“择校费”以及其他招生入学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中共桐梓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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