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严格实行耕地补充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制度,对完不成耕地补充数量的,按比例核减下一年度的建设用地指标。
该县规定,政府“一把手”对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年初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年终实施考核。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尤其是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及查处情况与基层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促使基层领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实行定人、定责、定村、定社、定片的“五定”责任制,安监、国土资源、公安、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并配合乡镇(街道)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凡一个乡镇出现一处重大违法用地的,乡镇分管领导必须停职检查,对包片、包村监控责任人给予降级、降薪处分;发现两处以上者,分管领导必须引咎辞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给予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行政降级处分。群众举报的非法用地行为,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