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次志愿录取
7月2日—7月3日
录取顺序为:贯通培养试点班录取;中本一体化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项目录取不足,继续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未录足计划计入统招批次。
(二)第二批次志愿分类录取
7月6日—7月7日
录取顺序为: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录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计划,计入统招批次;高中段学校统招批次录取。
(三)征求志愿录取
7月11日
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被上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考中招系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
(四)录取查询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均可登录宁波市中考中招系统查询录取信息。未经市中考中招系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承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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