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高分优先,遵循志愿。
(二)录取办法
1.区内普通高中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分三批次依次录取。各类特长生在每个批次中优先录取。
第一批次:邗江中学、扬州中学、扬大附中三所学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关于邗中招生:
先录取非指标生:依据志愿,择优录取。
后录取指标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邗江中学指标生计划按区内招生计划70%测算,分配到各初中校。邗江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都达B等级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要享受邗江中学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必须填报A志愿。
第二批次:瓜洲中学、公道中学、邗江一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邗江实际,将瓜洲中学、公道中学、邗江一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到邗江区实验学校、邗江中学(集团)北区校维扬中学和梅苑双语学校,指标生总计划按招生计划50%测算,指标生的录取将根据相关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线为邗江区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指标生必须是在同一所初中就读三年且学籍与就读校一致,符合三及以上高中条件的学生。
邗江中学、瓜洲中学、公道中学、邗江一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另行下达。
第三批次:瓜洲中学、公道中学和邗江一中的50%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录取时采取同分不跟进的方法,当总分相同时,依次看语数英总分、语数总分和语文分数(如三个分数都相同,同分跟进),高分优先,录满为止;如果A志愿录满,则录取B志愿,依此类推。
2.区内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详见邗江区职教招生工作意见。
3.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为6月27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