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 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 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人员不受英语水平限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开始至2018年5月28日16:30结束。(注:5月28日16:30网络服务器报名入口将会自动关闭,之后若审核未通过被退回将无法修改重新填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59983(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45 14:0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27459993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电话:022-2801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