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将此次招录各招考职位考试合格分数线予以公告。此次招录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事宜将于近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
附件: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招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7-03-31
2017-03-23
2017-02-27
2017-02-16
2017-02-06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