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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青岛退伍义务兵随父母异地安置指南

2016-03-15 11: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军转网整理关于山东青岛退伍义务兵随父母异地安置指南。
  依据
  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条件
  1、服役期限间家庭住址变迁;
  2、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人员。
  程序
  1、个人提报材料;
  2、安置办审核;
  3、报市公安局审批。
  时限 每年7月份以前。
  材料
  1、父母所在单位证明;
  2、当地公安机关证明;
  3、退役士兵原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注销和父(母)子关系证明。
  受理机构名称 青岛市民政局安置处
  办公地点 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1501室
  办理时间 3、4月份提报材料
  咨询投诉渠道 青岛市民政局安置处;青岛市民政局监察室
  部门 青岛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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