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5月25日-5月27日。
报名要求
1.本市的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2.跨辖区就读的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往届生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
3.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附件1),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符合借考条件的本市、非本辖区户籍的考生,由各辖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集中上报工作,并于2015年4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借考的,可在非户籍所在辖区、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