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领取
(一)考生须在4月上旬持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参加专项测试的考生,须持《专项测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到,了解考试编组、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专项测试不进行补考。
(三)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持《术科测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到,了解考试编组、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
因病、女生例假等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凭县(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于开考前向考点考评组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评组长与主考会商同意,可允许补考。补考于5月9日在指定考点进行。参加补考的考生须重新缴纳报考费。
(四)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生须按时参加上述考试,逾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