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待转业单位确定之后,对军转干部的工资确定有以下规定:
军转干部的工资确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办理完增人计划指标卡后,根据《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事项的通知》(穗人发〔2007〕216号)规定报送工资审批材料,属市直属机关或工资统发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报广州市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办理;属非工资统发事业单位的,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
【办理依据】
广州市《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事项的通知》(穗人发〔2007〕216号)
【报送单位】
市直属机关或工资统发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报广州市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办理。
属非工资统发事业单位的,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