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暂时处理超编安排军转干部的问题?
广东省广州市直军转干部确定安置单位后,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编制已满,需超编安排行政团级军转干部的,通过主管部门向市军转办出具书面说明函(来函要说明“ 年 月 日 (单位) 超编安排行政团级军转干部 (姓名) 共 人”),广州市军转办将超编情况审查后,分别送广州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备案。
安置到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由编制部门按《关于做好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8]149号)有关规定增加事业编制。
安置到机关单位的军转干部,则在广东省下达广州市新增军转干部专项行政编制后,由广州市编制部门给接收单位增加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