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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军转干部2014年11月起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4-12-29 11:04:00 来源:无忧考网
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做好成都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对军转干部缴存公积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2014年11月起,成都市军转干部未选择在地方单位就业的,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未在地方单位就业 可自主缴存公积金
“2006年,我们就针对军队转业干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近年的业务推行情况,为了更好的服务军转干部这一缴存群体,我们对部分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新出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未选择在地方单位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开设住房公积金扣划专户,由个人按月缴存。
等同普通缴存职工 可正常办理提取和贷款
据了解,按照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新开设的缴存账户,合并计算缴存期限。同时,军转干部不论是通过单位还是自主缴存公积金,均可以按照现行的提取、贷款政策,提取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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