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驾驶员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2014年沈阳增加驾驶员培训点

2014-11-07 16:11:00 来源:无忧考网
11月6日,从沈阳交管部门获悉,11月10日起,新民、康平、法库、辽中县(市)驾驶证被记满分的驾驶人今后不用再到沈阳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去参加培训了,在四个县(市)的交警大队车管所即可,这将极大地方便四个县(市)办理该项业务的驾驶人。

  11月10日起,持A类、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首次达到12分以上,且未超过24分以及持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以上的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县(市)大队车管所办理培训、考试业务,也可到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和车管所驾管分所分别办理培训和考试业务。

驾驶员考试培训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