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起,持A类、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首次达到12分以上,且未超过24分以及持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以上的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县(市)大队车管所办理培训、考试业务,也可到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和车管所驾管分所分别办理培训和考试业务。
11月10日起,持A类、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首次达到12分以上,且未超过24分以及持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以上的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县(市)大队车管所办理培训、考试业务,也可到市交警支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和车管所驾管分所分别办理培训和考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