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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4-04-03 17: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单项选择题

  1.以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A.不得抵押

  B.同时抵押

  C.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是否抵押

  D.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抵押

  【答案】B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选项不得单独抵押的是(  )。

  A.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乡镇企业、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C.外资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D.国有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3.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

  B.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C.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D.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归建筑物所有人所有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其处分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B.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同时抵押

  C.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同时抵押

  D.房屋的所有权不可抵押,只能抵押房屋使用权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5.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下列选项不属于其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是(  )。

  A.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B.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所有证

  D.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答案】C

  【解析】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不是国有土地所有证。

  6.2009年5月10日,甲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土地使用权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乙不得依据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抵押物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8.关于房产和地产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B.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不进行抵押

  C.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9.2009年10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已知,甲是在2003年10月6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则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最长期限是(  )。

  A.42年

  B.50年

  C.44年

  D.46年

  【答案】C

  【解析】土地抵押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人已经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

  10.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是(  )。

  A.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受清偿

  B.债务履行期届满

  C.债务未到期未受清偿

  D.债务履行期届满已受清偿

  【答案】A

  【解析】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受清偿或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的,抵押权人有权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属于抵押人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于第三人,并由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1.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  )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A.一

  B.两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有两个限制:一是不得擅自改变权利取得时设定的土地用途;二是不得闲置耕地。如果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12.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为确权性质

  B.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转让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未经登记不产生效力

  D.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也不得收回承包地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D项正确,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收回承包地。

  13.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

  B.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须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C.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农业生产经营

  D.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只能为30年

  【答案】C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组织或个人,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无限制;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就是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等。

  14.集体土地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经过(  )的同意。

  A.国家土地所有者

  B.集体土地所有者

  C.土地承包经营者

  D.抵押权人

  【答案】B

  【解析】依法承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四荒”抵押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集体土地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经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

  15.下列选项中的土地不是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是(  )。

  A.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B.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C.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D.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不得调整的土地

  【答案】D

  【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土地的,依照其约定。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16.如果是本集体成员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要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则必须经村民会议(  )以上成员或者(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A.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B.三分之一;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三分之一

  D.三分之一;三分之一

  【答案】A

  【解析】参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17.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分别为(  )。

  A.发包人和承包人

  B.出租人和承租人

  C.发包人和出租人

  D.承租人和承包人

  【答案】A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18.下列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内容的是(  )。

  A.承包土地的名称

  B.承包土地的坐落

  C.承包土地的面积

  D.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数

  【答案】D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②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③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流转土地的用途;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⑥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⑦违约责任。

  19.按照法律的要求缴纳有关税费是(  )的义务。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国家

  D.集体经济组织

  【答案】B

  【解析】承包人的义务包括:①按照法律的要求缴纳有关税费;②保护土地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③按照合同向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承包费、提留款等。

  20.对于特殊林木,承包期限可以延长,但是须经(  )批准。

  A.国务院发改委

  B.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C.国务院

  D.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D

  【解析】参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多项选择题

  1.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押给肖某,并要肖某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则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  )。

  A.对画的占有权

  B.动产质权

  C.权利质权

  D.优先购买权

  E.优先受偿权

  【答案】ABE

  【解析】动产质权人的基本权利为质权以及对质押物的占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在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时设立。D项的优先购买权,并非质权人享有的权利。

  2.在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如果发生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形,则(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B.没有约定时,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C.没有约定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E.没有约定时,债权人只能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

  A.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B.学校教学楼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D.应收账款

  E.土地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BE两项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D项属于权利质权的标的。

  4.担保权人到期不能够实现债权的,有权采取(  )救济方式。

  A.对担保物进行折价

  B.拍卖担保物

  C.变卖担保物

  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物

  E.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

  【答案】ABC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属于流押条款,法律上禁止该条款的出现。

  5.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

  A.船舶租赁合同

  B.仓储合同

  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E.买卖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二十二条分别规定了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的留置权。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合同法》第三百九卜五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仓储合同仍可以适用留置权。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6.针对抵押人非法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抵押权人享有(  )权利进行救济。

  A.限制权

  B.追及权

  C.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D.处分权

  E.转让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与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由此可知,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有限制权、追及权、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7.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的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债务人死亡的

  E.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E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引起担保物权的消灭。

  8.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采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B.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被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C.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抵押。

  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属于抵押财产

  E.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答案】ABCE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9.下列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的处分限制,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转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B.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该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C.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处分

  D.抵押权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所担保的债权额可以超过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余额

  E.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将其权利再次抵押的,如果未通知抵押权人的,处分行为无效

  【答案】ABCE

  【解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作价出资或者人股、再次抵押。但是,抵押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且告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处分行为无效。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10.关于抵押权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抵押权人和债权人是同一人

  B.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可以为不同的人

  C.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

  D.抵押权人属于物权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

  E.债权人属于债权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

  【答案】ACDE

  【解析】抵押权人与债权人虽为同一人,但属于两种法律关系主体。抵押权人属于物权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其享有的权利,从性质、内容到实现条件和方法,都不同于债权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即债权人。

  11.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包括(  )。

  A.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B.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C.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及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D.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E.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答案】ABCE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争议,因为集体土地使用者享用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程度不高,所以这类争议一般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出面解决。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有(  )。

  A.土地侵权案件

  B.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C.土地违法案件

  D.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E.村民宅基地使用权之问的争议

  【答案】ABC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归属争议,它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在土地权属明确的情况下,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民事纠纷。由此可见,只有DE两项属于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13.关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不动产具有基础性的特点,发生权属争议时,在解决过程中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

  B.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C.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D.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

  E.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处理或者诉讼

  【答案】ABCD

  【解析】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既要遵循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所贯彻的原则,又要体现土地案件自身的特点。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应先采用行政处理的方式,只有对行政处理不服,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4.土地侵权纠纷主要包括(  )内容。

  A.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B.土地侵权纠纷的类型

  C.土地侵权纠纷的基本情况

  D.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E.土地使用权争议

  【答案】ABD

  【解析】土地侵权纠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土地侵权纠纷的类型、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15.土地侵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碍

  C.恢复原状

  D.返还财产

  E.罚款

  【答案】ABCD

  【解析】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财产(退还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罚款属于承担行政责任方式。

  16.以下关于土地侵权纠纷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土地侵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行政调处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B.因土地侵权纠纷起诉法院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C.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的,应当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

  D.土地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还承担刑事责任

  E.确定土地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ABDE

  【解析】侵犯国有土地所有权,无人使用的国有空地、荒地使用权不按土地侵权纠纷处理。因为无具体利益主体行使救济权,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用行政手段查处,而不用民事方法。

  17.关于土地侵权纠纷与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侵权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行政调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侵权纠纷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C.对权属争议的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土地侵权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两者并存时,可以同时解决土地权利归属争议与侵权纠纷

  【答案】ACD

  【解析】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土地权属争议和侵权纠纷并存时,必须先确定土地权利归属。

  18.关于建国后土地权属的变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由私有变为集体所有,这段时期成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

  B.从1962年到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颁布,这段时期用地都需要经过批准

  C.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的发布,此阶段的特点是乡镇企业和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严重

  D.以上所述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认定不同时期法律关系事实及其合法性的依据

  E.权属争议的产生多数是由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

  【答案】ACDE

  【解析】从1962年到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颁布,这段时期用地以协议方式为主,一般不需要经过批准。

  19.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法律依据有(  )。

  A.《土地改革法》

  B.《人民公社六十条》

  C.《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D.《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E.《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答案】ABCE

  【解析】在争议解决中,可以针对具体的历史情况,将《土地改革法》、《六十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等历史性文件和《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规章,作为认定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关系事实及其合法性的依据。D项属于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案件的程序性法律文件。

  20.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表现为(  )。

  A.城市土地收归国有

  B.农村土地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

  C.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D.农村群众房屋归集体所有

  E.乡镇企业和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严重

  【答案】BC

  【解析】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出现大变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一段时期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主要是当时的行政命令,现在往往难以找到方案记载。这段时期可以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E项是从1982年到l986年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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