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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供应首保民生用地

2008-10-26 23:21:00 来源:无忧考网
  新年伊始,国务院就连续公布了两个有关加强土地管理的新规,而在江苏,同样也传出了严把土地“闸门”的信号。昨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对2008年土地供应、管理、调控等进行了部署。代省长罗志军作出专门批示,副省长李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以“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为原则,提高精细化管理创新水平,为我省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A 监管 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
  昨天的会议指出,管好土地特别是保护好耕地,不仅是国土部门的重大职责,同时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
  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各级政府都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实行年度责任考核和土地管理问责制,凡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违法用地比例高的,在干部综合考评和提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会议还透露,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事部即将联合下发《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对土地违法行为严重地区的问责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在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同时,国土管理也由原来的“一家管”变为“大家管”。国土部门将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监察部门,共同开展土地执法监察;此外,发展改革、经贸、教育、财政、劳动保护、建设、交通、水利、农林、外经贸等部门,也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共同加强对土地的监督管理。
  B 措施 新增用地规模将严控
  今年全省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将被严格控制,基本维持在去年的水平。据了解,今年全省土地供应要从严从紧,有保有压,对外资1亿美元左右或民资8亿人民币以上规模,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继续采用计划点供的办法予以保障。在计划安排上,控制工业用地比重,保证民生用地比例;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鼓励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重点保障省以上和南北挂钩共建的苏北开发区用地。
  为了缓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我省将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今年计划树立和推广一批节地型城市、节地型开发区和节地型企业。
  C 保障 房地产用地总量充足
  虽然我省今年从严从紧供地,但对民生用地却并不“吝惜”。昨天,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房地产用地供应量是充足的,目前在开发商手中以及各地土地储备中心的住宅用地,足够满足房地产市场开发所需,所以不会出现“地荒”。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优化供应结构,遏制开发商的囤地现象。今年全省要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任务,健全用地退出机制。各地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用地形势的分析,适时进行供地结构的调控。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
  同时,特别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比重。加强对新增住宅用地的审批管理,优化住宅用地结构,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的用地,不低于申报住宅用地总量的70%。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D 提醒 城镇居民禁买“小产权房”
  针对一些地区“小产权房”政策有望“松动”的传言,昨天的会议还特别强调: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将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执法,严肃查处以“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刚刚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目前江苏也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工作,但此项试点绝不涉及“小产权房”,相关禁令不会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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