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文件执行。
  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时间 日期   科目 | 上  午 | 下  午 | 
|  | 地  理(8:00- 9:00) 生  物(9:40-10:40) |  | 
|  | 语  文(8:00-10:00) | 思想品德(2:30-4:00) 历    史(4:40-5:40) | 
|  | 数  学(8:00-10:00) | 物    理(2:30-4:00) 化    学(4:40-5:40) | 
|  | 英  语(8:00-10:00) |  | 
3.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具体考查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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