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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广东深圳市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二)

2012-08-20 14:01:00 来源:无忧考网
21、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8月21日。
  本次报考年龄统一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21日至1994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22、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如何计算、中共党员身份如何界定?
  相关资历如各类经历、二年基层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结婚证、户籍本等,取得这些资历的时间均应在2012年8月21日之前(含当日)。
  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须在2012年8月21日前经党组织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三、关于报名
23、如何报名?

  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进行报名。
    
24、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务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表及本报考指南,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职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不得用新、旧版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5、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26、报名后能否修改报考信息?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点击进入“网上缴费”栏目后,会有“您确定已经仔细核对本人信息了吗?点击此按钮后,信息将不能修改!”的提示框,如点击“确定”后,将不允许修改信息。敬请在报名时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
   
27、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被取消,只要有人报考的职位都将正常开考。
    
28、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为110元/人·职位。
    
29、报名表及准考证有何用途?
  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时,须打印一式两份的报名表(有照片和支付号),作为参加资格初审的必备材料之一。准考证则是考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须及时打印并做好备份。由于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按要求提前准备报名表及准考证。
    
四、关于笔试
30、笔试考点和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公开招考的笔试考点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在规定的准考证打印期间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31、参加笔试须携带什么证件?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2、本人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如何参加笔试及后续各环节?
  可用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
    
33、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如何处理?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聘任、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34、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成绩依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五、关于资格初审
35、进入资格初审、面试的人员如何确定?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职位面试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该职位的面试名额,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入围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确定:当Y≤5时,R=3Y;当5<Y≤50时,R=2Y+5。
  报考非司法警察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资格。因资格初审不合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审查,在该职位资格初审当天规定的审查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36、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报考人员需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未就业报考人员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落款时间需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若推荐表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之前的还需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暂缓就业手续(具体见本指南第2条规定)。
  属于本指南第3条规定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但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应届毕业生资料外,还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除提供上述应届毕业生资料外,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所要求的证书、经历证明及其他详细材料。
  (3)除上述资料外,以下情形还须提供的材料:
  ① 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证明本人2012年8月21日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② 以深圳生源报考的,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以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户籍配偶报考的,须提供证明2012年8月21日的双方夫妻关系和深圳户籍一方户籍的结婚证和深圳户籍本(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
  ③ 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2年8月21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④ 以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提供聘任合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项目的,提供广东省团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 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截止到2012年8月2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经历证明材料。如原(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须同时提供所属部队或人武部门出具的部队级别说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经历证明材料中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
 (注意:资格初审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现场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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