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出版专业资格>导航 > 报考指南 >北京

北京:2012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须知(非首次报考人员)

2012-07-03 13:43:00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 使用非首次网上报名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北京报考过本考试,且报考级别及科目不变。
  2. 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注意:必须和以前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能够成功登录本系统,并正确显示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否则,说明我们尚没有您准确的档案信息,请您进入首次网上报名系统。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以下程序登录信息: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后点击"填写报考信息",核对自己的档案照片,并填写提交自己的报考信息。
  2、报考费用支付前,如果您还需修改报考科目,可通过拨打考试咨询电话与我们联系。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可进行修改。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按以下程序办理缴费手续: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网上支付卡。
  2、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考费,报名时选择需要发票的考生可考试时到所在考场领取发票。
  3、网上支付后,报名系统会显示"您的报考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银行支付界面显示支付成功,而我们的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双休日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双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点以后再进行查询。
  特别注意:①已经完成网上支付费用的考生不要再重复支付。②只在网上提交信息,但未按规定时间成功支付报考费用者,报名无效。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12年7月2日10:00至7月18日17:00
  五、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三)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出版专业资格北京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