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同时上网查询4月份考试成绩(含1月份实践课成绩)并办理成绩复核及跨省、市转并档申请。
市自考办特别提醒:
1、凡需申请专业毕业课程考核(论文、毕业设计等)的考生,请于5月28日至6月3日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
2、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了所学专业开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于6月10日至12日(共三天)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除登录招考资讯网外,还可拨打23769300(自考咨询)电话咨询自考事宜。
考生可同时上网查询4月份考试成绩(含1月份实践课成绩)并办理成绩复核及跨省、市转并档申请。
市自考办特别提醒:
1、凡需申请专业毕业课程考核(论文、毕业设计等)的考生,请于5月28日至6月3日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
2、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了所学专业开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于6月10日至12日(共三天)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除登录招考资讯网外,还可拨打23769300(自考咨询)电话咨询自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