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1年第28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华俊,010-64463146、64898716 (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陕西省(57人)
肖劲光 叶庆凡 杨 煌(女) 赵远耒 岳会盈 刘秋容 孟 华(女)
贾宏洲 辛保平 王建栋 陈亚宾 张 妮(女) 王利民 郑小龙
周志刚 李 闯 魏超湖 张 健 高文超 赵明亮 史永军
马敏超 黎兴斌 刘德玉 王朝峰 张振宣 鲍 斌 何晓强
李 娜(女) 沈 宁 许 兵 刘江涛 方大伟 巨妮娟(女) 苏 雁(女)
郭建欣(女) 薛 震 郭 静(女) 陈 峰 高治永 高颖媛(女) 王永安
王 珣 贺存葆 曹 伟 谭庆芳(女) 王 栋 刘应生 党璐璐
贺延伟 苟文涛 王 宁(女) 赵宗昌 杨玉恩 刘庆利 安仁旺
尚现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