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的专家推荐。
(五) 本人是下列四种人员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3.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1) 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时间不少于六年;
2) 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在满足1)2)要求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a.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SCI、EI收录;
b.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c. 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须考政治理论。
4)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 公开招考报名程序
(一) 网上报名
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17日~11月3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1.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二) 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