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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1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

2011-08-16 14:22:00 来源:无忧考网
辽宁2011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2、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录取数据于十二月底前报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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