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8
国家汉办拟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选拔25名志愿者赴美开展汉语教学,为期1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请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一、申请时间
2007年2月25日-3月15日。
二、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申请、选拔程序
1、申请人
请各学校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并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申请人。
2、报送材料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见附件)。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申请表寄至指定的投寄地址(见第八项)。
3、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国家汉办将向各单位通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4、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国际往返旅费,每人每月1000美元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教师派出单位应出具意见:为汉语教师志愿者保留国内相关待遇,其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六、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七、经费
为保证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参照有关规定及标准,本次选拔收取报名费200元/人,作为工作经费。
八、投寄地址
联系人:董雪玲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17号北京市六一中学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88149516 13021119218
传真:010-88123782
Email:jfirst720@hotmail.com
备注:2006年试办国际汉语硕士专业学位院校学员申请另行安排。其它未尽事宜,请登陆国家汉办网站查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