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市工商系统、市质监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2.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次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4月1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