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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搞农业生产培训是否办税务登记

2010-04-12 13:42:00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问题:我们是到农村搞农业生产培训的一个社会团体,主要是给农民们讲解农作物的培育、增产什么的,收培训费很低,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下列项目可免征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提示:您的社会团体对外是收费的,培训按照规定是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的,虽各税种有相关减免规定,但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团体还是应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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