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中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初三年级学生的报名
1.报名条件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6]1号)文件执行。
2.报名范围
2026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具有本县(区、市)户籍或者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4.报名、缴费、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8:00至3月18日18:00。
(2)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3日8:00至3月19日18:00。
(3)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3月14日8:00至3月21日18:00。
二、初二年级学生的报名
1.报名条件: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6]1号)文件执行。
2.报名范围
2027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具有晋中市初二年级学籍,或具有晋中市户籍的初二年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4.报名、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8:00至3月28日18: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8:00。
三、特殊类型(休复学、往届生、外返生等,下同)学生的报名
1.报名条件: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6]1号)文件执行。
2.报名范围
2026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的休复学、往届生、外返生等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4.报名、确认时间
涉及到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与初二年级学生同步进行。
涉及到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科目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与初三年级学生同步进行。
四、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1.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可以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在学校计算机教室报名的须分批次进行,确保安全有序;特殊类型学生到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不分报考类别。晋中市直属学校(单位)的考生由榆次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管理。
4.考生资格认定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局有关科(股)室制定2026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资格生的认定办法,认真核实身份,及时整理、汇总,形成电子信息,按时上报。
五、现场确认
1.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及各县(区、市)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确认。没有《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报名学校、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应认真核验考生学籍、毕业证书、户籍等信息,杜绝违规跨区域报名。
2.各县(区、市)要安排好各报名学校(单位)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应届生可以由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安排到初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特殊类型学生到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指定地点确认。
3.2026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
(1)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有效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2)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职业的有效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3)考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4)考生及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具备晋中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或初中学校毕业证(义务教育证书)。
六、缴费
按《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考报名考试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4]7号)文件执行。
七、政策性加分项目
2026年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的下列考生在各县(区、市)招生考试部门资格审查时需持有关部门出据的原始证明:
1.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持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
2.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4.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按本地招生考试部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5.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国安厅发〔2023〕180号)、《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上述证明须留有存根,县级招办存档备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