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新城区公办幼儿园共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140名,其中教师92名,保育员48名。详情请阅读《新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报名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正常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7.报名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8.报名保育员岗位的,须于上岗前取得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报名教师岗位的,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9日(不含)至2007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报名保育员岗位的,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9日(不含)至2007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不含)之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kswy.ikaowu.com/。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8月4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8月5日12: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4年、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呼和浩特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笔试报考费为70元(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
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00—2025年8月6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保育员岗位的,无需缴费。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考务费(先交费,笔试结束后申请退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先交费,笔试结束后申请退费)。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须在2025年1月1日以后,由所在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发布退费公告时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到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地点审核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退费具体时间地点由第三方机构确定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退费相关情况及要求详询政策咨询电话。
经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日期内通过交费原渠道退回应聘者,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进入面试后的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8月7日9:00至8月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由新城区2025年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领导小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报名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无需参加笔试。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0.5分(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
2025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六)笔试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低合格分数线在“新城区人民政府”与报名网址“https://kswy.ikaowu.com/”同步公布,未达到笔试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名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
(1)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未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需佐证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不处于试用期、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采取符合幼儿园岗位条件的评价方式进行。
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成绩
1.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由7位以上具有资质的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1个高分和1个低分,剩余评委分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当场面试成绩。
3.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新城区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或低于面试平均成绩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因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教职工招聘,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怀孕)、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使用。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报考信息、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主管部门备案。
3.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
4.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用人单位须建立编制外教职工个人人事管理档案(含《报名登记表》《劳动合同》,及资格审核资料的复印件等)。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xinchengqu.gov.cn)与报名网址(https://kswy.ikaowu.com/)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确定录用的编外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对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3)办理备案手续前,已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录用的;
(6)具有其他影响录用资格情形的。
取消录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取消录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前,依次递补。
4.拟录用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相关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的编外教职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教师岗位工资薪酬为每月3000元,保育员岗位工资薪酬参照低工资标准执行(2025年低工资标准每月2270元),均缴纳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二)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与报名网址(https://kswy.ikaowu.com/)同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及技术服务电话:0471-3695991
监督举报电话:0471-6218104 0471-621845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简章由新城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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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
新城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幼儿园教职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