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襄阳东津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8月1日-月7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津新区(经开区)2025年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明确政策,压实责任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东津新区管委会领导下,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区教育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严格禁止社会培训机构、网络遴选机构及其他民间组织开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以义务教育学生为测评对象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
(二)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均不能提前组织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符合本区域内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平台录取、同步入校报到、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分校(部)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公办学校名称(简称或俗称)宣传招生。
(三)严控招生计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办根据各学校(含民办)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只减不增。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
(四)招生计划实行挂钩管理。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核定的招生计划作为各学校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没有纳入平台管理的计划外招生不得注册学籍。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经批准执行的年度招生计划在一定范围公开,作为本校三年后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建立择校生不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录取机制。
(五)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培训机构”、“学托”、“教育掮客”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六)严格均衡编班。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区级督查组及责任督学要对各学校开展常态化抽查督查,重点督查学校执行均衡编班情况,及时纠正义务教育学校违规编班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责任,突出公益属性,按照就近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经评估鉴定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房产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在平台报名并由流入地政府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育办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少数报民办学校未能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就读片区学校的适龄学生,如果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可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八)落实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它各类优扶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中的要求和程序落实。
三、划片招生范围
我区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4所。其中: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12所。2025年秋季,各学校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如下:
1.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中学部)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7区、8区、9区、10区、11区、12区、13区、14区。
2.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3区、14区。小学部13区、14区4-6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小学部11区、12区4-6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第一实验小学就读。
3.东津新区汉水中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0区、21区。
4.东津新区汉水小学招生范围:
(1)汉水小学原校区1-3年级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0区、21区。
(2)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4-6年级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0区、21区符合条件的4-6年级插班生。汉水小学原校区4-6年级转入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的学生。同时接纳世纪城中学小学部13、14区4-6年级自愿跨片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的学生。
5.东津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7区、8区、9区、10区、11区、12区,同时接纳世纪城中学小学部11区、12区4-6年级自愿转入的学生。
6.东津新区襄阳四中星汇城实验中学招生范围:联投越秀星汇城片区、碧桂园·盛世东津小区、津投奥体华府小区、奥园·东麓晴川小区。
7.东津新区襄阳四中星汇城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联投越秀星汇城片区、颐和华府小区、碧桂园·盛世东津小区、津投奥体华府小区、奥园·东麓晴川小区。
8.襄阳五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国投绿城·江畔明庐片区、颐和华府小区。
9.东津新区新民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蓝光未来城小区,以及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西岗社区、金源社区、浩然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东津新区新民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蓝光未来城小区,以及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西岗社区、金源社区、浩然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东津新区王河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范围:雅居乐片区,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南还建房)的住户在东津新区浩然中学就读,未拆迁的住户在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就读。
12.东津新区王河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雅居乐片区,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中未拆迁及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
13.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唐店村、孙王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郑湾村、七里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岳底村、柳沟村。其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在王河实验学校中学部就读,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南还建房)的住户在东津新区浩然中学就读,未拆迁的住户在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就读。
14.东津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肖营村、唐庄村、吕寨村、樊坡村(1、3、5、6组及2组、4组部分拆迁户)、岳岗村1-9组、堰坡村1-10组、肖岗村1组、上营村1-4组、朱彭村4-6组、合力村3组、营口村(1、3、5、8组部分拆迁户)、打伙村2-4组、官田村5-6组、中楼村(3、4、6组及其它零星拆迁户),东津新区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5.东津新区浩然中学招生范围:东津社区、东津村、祁巷村、陈坡村、樊营村、樊坡村、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岳岗村、堰坡村、肖岗村1组、上营村1-4组、朱彭村4-6组。肖营村、吕寨村、唐庄村、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马岗村、吴湾村。庄冲村、淳河村、唐冲村、秦咀村、田冲村、彭庄村、魏李村、覃湾村、市畜牧良种场。一社村、二社村、上洲村、中洲村、下洲村、王寨村、三合村、李湾村、前岗村、后岗村、东津镇及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6.东津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东津社区、东津村、祁巷村、陈坡村、樊营村、樊坡村(未拆迁住户)、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东津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7.东津新区襄阳五中东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东原千江印月片区、绿地城际空间站片区、周寨村、肖岗村2-10组。
18.东津新区襄阳五中东原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东原千江印月片区、绿地城际空间站片区、纯水岸片区、周寨村、肖岗村2-10组。
19.襄阳四中初级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东津新区汉江生态城片区、上营村5-6组、朱彭村1-3组、崔胡村。
20.襄阳四中初级中学(中学部)招生范围:东津新区汉江生态城片区、上营村5-6组、朱彭村1-3组、崔胡村,霸王片区、院岗片区自愿不住宿学生。
21.东津镇院岗小学招生范围:一社村、二社村、上洲村、中洲村、下洲村、王寨村、三合村、李湾村、前岗村、后岗村。
22.东津镇霸王小学招生范围:庄冲村、淳河村、唐冲村、秦咀村、田冲村、彭庄村、魏李村、覃湾村、市畜牧良种场。
23.东津镇大埠小学招生范围: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1-2组、4-8组,马岗村、吴湾村、岳底村、柳沟村。
24.东津镇孙王营小学招生范围:孙王营村、唐店村。
25.东津镇打伙小学招生范围:郑湾村、七里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
26.东津新区华侨城纯水岸小学招生范围:华侨城纯水岸片区。
27.东津新区金源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在东津新区内招生,优先满足具有东津新区房产证(网签合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户籍、在东津投资开发投资建厂者子女入学需求。若有多余学位,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高管人员子女、创业置业者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东津新区学籍,也可参加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多余学位时则实行摇号录取。
28.东津新区华侨城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在东津新区内招生,优先满足具有东津新区房产证(网签合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户籍、在东津投资开发投资建厂者子女入学需求。若有多余学位,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高管人员子女、创业置业者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东津新区学籍,也可参加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多余学位时则实行摇号录取。
29.东津新区华侨城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华侨城天鹅堡片区。
四、统一平台招生,严格录取程序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录取结束后,学生凭平台推送的录取信息和自动生成的《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入学通知书》作为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和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重要依据,由学校统一打印后报教育办留存。
小学一年级招收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小学毕业生。平台报名时,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提前下载(i襄阳APP)并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1日0:00-8月7日18:00;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1日14:00-8月7日18:00)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必要的报名资料。在教育板块中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交学位申请。监护人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前请认真阅读《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使用教程》(见平台首页)等内容,并按照平台提示操作。
(一)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择东津新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
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平台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营业执照和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执照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学校核实实际入住情况等),将户口、房产均在片区内的新生作为优先批次核准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的新生作为其次批次录取;户口单符且无房产的、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可参与调剂录取。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及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三)调剂录取
待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办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符合国家规定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调剂,其他情形按东津新区确定的录取批次顺序,由招生平台按批次依次自动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四)其它类学生录取政策
1.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原片区学校就读或实际租(居)住地调剂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的学校就读。
3.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区管委会成立了义务教育平台招生领导小组,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邱君同志为组长,区教育办主任胡勇同志为副组长,教育办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各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华为主任,张华玲为副主任,具体负责统一平台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各学校要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本着免试就近、区级统筹、均衡发展、控辍保学的原则,把工作做细,消除学生及家长的顾虑,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和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我区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加强学校党组织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试行书记校长“双签字”备案制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解读,采取多种形式将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宣传到位,将违规招生“负面清单”宣传到位,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引导家长按划定片区就近免试入学。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对群众普遍关切、重点关心和矛盾反映突出的问题,早预判风险,早研究对策,早化解矛盾。及时公布学校招生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接受家长咨询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执纪问责。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和省委市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区纪工委将对全区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教育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有关人员借招生入学名义接受吃请、索要好处、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严禁义务教育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存在业务勾连或利益输送行为,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联合市场监管、文化、科技等部门,加大对相关机构介入招生考试等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证照。联合公安、网监等部门,纠正自媒体炒作学校排名、变相炒作择校、曲解招生入学政策等行为,严厉打击“学托”“掮客”,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区招生工作协调服务地点:东津新区教育办406室;联系电话:0710-3352860;邮箱:403091060@qq.com。
附件:1.东津新区(经开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2.东津新区(经开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