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有意向在河北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6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且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并在规定时间段按要求填报志愿。有关须知事项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6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间出生);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二、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
公安院校招生报名及政治考察时间为5月26日9时至6月10日17时,相关安排详见河北省公安厅此前发布的《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河北省招生报名和政治考察公告》。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参加政治考察且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按流程参加由河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以下简称测试)。
(一)测试项目和标准
1.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2.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采取患病经历申报表、高考体检表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项目,标准如下:
(1)身高:男性身高小于170厘米,女性身高小于160厘米,不合格。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BMI)小于17.3或者大于27.3,女性体重指数小于17.1或者大于25.7,不合格。
(3)视力:双眼中任何一眼*眼视力小于4.8,不合格。
(4)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
(5)外观:颅脑畸形或者损伤,颅骨畸形或者缺损,不合格;面部畸形或者损伤,五官畸形或者缺损,其他严重影响面部容貌的情形,不合格;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切除术后,不合格;脊柱、骨盆、胸廓畸形,不合格;骨、关节畸形或者缺损,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大于20度,两下肢不等长大于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大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大于7厘米,其他严重运动系统疾病,不合格;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银屑病,白癜风,血管瘤,重度痤疮,穿凿性毛囊炎,斑秃,重度鱼鳞病,疥疮,其他难以治愈或者具有较强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不合格;腋臭,不合格;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大于3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唇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腭裂及腭裂术后,慢性腮腺炎,颞下颌关节疾病,其他严重口腔疾病,不合格。
(6)其他:收缩压小于9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6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不合格;心率小于50次/分钟或者大于110次/分钟,不合格;共同性内斜视大于15度,共同性外斜视大于15度,不合格;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瞳孔变形,瞳孔运动障碍,视网膜色素变性,青光眼,其他严重眼病,不合格;双耳中任何一耳耳语听力小于5米,不合格;嗅觉迟钝,嗅觉丧失,不合格。
本标准中的“小于”“大于”均不包含本数。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测量、计算和记录时,均精确到0.1,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
考生采取服用治疗药物、使用医疗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身体牵引拉伸器械等)弄虚作假,或者瞒报、谎报患病经历的,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3.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50米跑。合格标准:男性≤9秒20厘秒,女性≤10秒40厘秒;
(2)立定跳远。合格标准:男性≥205厘米,女性≥150厘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计时和记录时精确到1厘秒,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的测试次数为1次。立定跳远的测试次数为3次,取其中佳成绩记录,测量和记录时精确到1厘米,其后一位数舍去。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考生采取服用违禁药物、使用辅助器械等手段弄虚作假的,其体能测评结论为不合格。
(二)考生网上填报患病经历申报表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于6月15日至18日登录“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在政治考察结论查询页面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填写申报。填写不实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1.测试时间:2025年河北省公安院校招生测试于6月19日至24日进行,每日具体测试时间安排为上午7:30-11:00,下午14:30-18:00,24日考生入场截至时间为16:00。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于6月15日至18日登录“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按提示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后,即可查看本人参加公安院校招生测试的具体时间段,请严格按照时间段安排参加测试。
2.测试地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太行大街899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体检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在“信息查询”栏目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后,点左侧菜单“体检信息”进行查询和打印),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参加公安院校招生测试,在测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
(2)考生在测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和违禁品入场,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或使用相关设备(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视为违规行为,将直接取消资格。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由工作人员当场记录并告知考生本人,考生离开测试场地前须签名确认。考生如对面试、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签名确认前提出复检申请,可现场复检1次。考生已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不予复检。
(4)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医院核定标准缴纳体检费15元,请提前准备好等额的现金。体检项目不包含验血,无须空腹。
(5)建议考生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可携带适量食品饮品。考生要正确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严格按照体能测评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如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家长要支持、配合测试工作,社会车辆和考生家长在接送考生上下车后,要及时驶离测试场地附近,按照执勤交警的指挥,将车辆行驶到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6月26日12时后登录“河北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
四、填报志愿
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填报相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一)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和专科提前批,均实行顺序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列在本科提前批A段,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列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与公安类其他计划同批编列,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二)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9时至7月2日17时。
(三)报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9日12时至8月1日17时。
五、录取
每批次集中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院校负责审查录取。如集中填报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心理素质和学生档案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特别提示
河北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培训机构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培训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测试,切勿上当受骗。河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6月19日至24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9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