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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25-05-30 14:41:00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导语©忧考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5年浙江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现已公布,报名时间:6月20日-27日,考试时间:9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13日


  9:OO-11:OO 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


  14:00-16:O0)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


  9月14日


  9:OO-11:OO设备工程项目管理


  14:00-17:00 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2.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3.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4.具备设备监理方向工程硕士学位(专业硕士),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5.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予《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材料。


  (三)其他有关事项经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批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外发布了“关于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1),请各地遵照执行。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p://www.cpta.com.cn/)或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p://zjks.rlsbt.zi.gov.cn)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撇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24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认证报告。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子退还。


  4.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0571-88395085。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八、考试大纲


  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3)》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pec.org.cn/view-1883-f85e66f51d704dcba6057d7283a26f23.html)。


  九、考试题型及相关规定


  《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他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设备监理管理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设备监理管理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制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的通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设备监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着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等进行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关于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说明


  2.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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