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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9日起报考)

2025-04-02 16:07:00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5年上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4月9日起报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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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25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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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咨询服务及监督电话:021-12333转人事考试

  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和考试资格核查情况可联系报名核查服务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咨询,报名点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号楼114室)

  报名点代码:8686

  服务电话:021-35372551

  服务邮箱:giit@shisu.edu.cn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等报名服务(报名期间和缴费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非考试地点。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外文局翻译院(http://www.aticicg.org.cn/)公布。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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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笔译考试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报考要求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境外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2.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口(笔)译1科”。全国374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2.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同声1科”。

  四、报考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线资格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了解。报考人员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账号

  考生须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输入准确,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维护

  考生注册后应尽快完成信息维护(上传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考生应下载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9日10:00-4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完成账号注册、信息维护以及在线自动核验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上传完成后即可直接进入后续报名环节。相关核查状态仍将显示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但不影响报名。

  报考一级翻译、已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报考二级同声传译1科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等材料。

  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内容。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语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特别注意:提交报名信息后当前报考状态栏中的“信息确认”按钮应当显示为蓝色。

  (四)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五)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

  报考一级翻译、已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报考二级同声传译1科、不适用/不使用/撤回制的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信息确认的相关操作并上传规定资料后,须接受在线人工核查(无需前往现场)。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

  考试机构将于2025年4月20日-4月21日进行报考资格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设置为“核查不通过”。所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应于2025年4月22日10: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状态,对人工核查或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人员应于缴费确认截止前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六)缴费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0:00-4月24日16:00,已进入网上交费流程的考生应及时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前须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语种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后应点击“查看当前报考状态”再次确认本人报考情况,当前报考状态栏中“报名完成”按钮显示为蓝色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下载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口译315元/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150元/科,二级口译(同声传译)375元/科,三级口译145元/科;一级笔译140元/科,二级笔译92元/科,三级笔译80元/科。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缴费成功的考生可自行下载电子缴款书作为缴款凭证和收款收据。考生可于缴费成功30分钟后点击考试院网站特别提示栏目“报名考试费电子缴款书下载提醒”中相应考试项目的电子缴款书下载链接,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下载电子缴款书,下载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年,建议考生及早下载电子缴款书并妥善保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2.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综合性语文词典各一本。专科词典、词汇手册、考试辅导材料等均不得带入考场。此外,考场均配备草稿纸。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计算器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3.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输入法,调试播音、录音设备等准备工作。

  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包括连续组织考试科目的间隔时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翻译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IME、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5.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擅自处置。

  (二)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1.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按工作要求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5.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三)资格证书/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5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一级翻译”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合格证明)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制发进度”栏目查看证书办理进度,并查看、加注下载已制发的电子证书(合格证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电子证书(合格证明)查询验证服务开通后1个月左右,具体安排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74所)

  附件2:考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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