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无忧考网从东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获悉,《2024年海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已公布!从公告中获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30日,2024年海南选调生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热爱海南,有积极投身自贸港建设意愿。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其中,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其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须为我省定向招录高校,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我省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第二学士学位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取。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海南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4.学历期间,获得过奖学金。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