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4年安徽定向选调生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离婚知识点汇总 篇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2.2024年安徽定向选调生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离婚知识点汇总 篇二
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3.2024年安徽定向选调生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离婚知识点汇总 篇三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考量因素?
1)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债务人或当地普通居民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
2)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的;
3)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大额举债的;
4)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已大额负债无法偿还,仍继续出借款项的。
4.2024年安徽定向选调生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离婚知识点汇总 篇四
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2)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2024年安徽定向选调生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离婚知识点汇总 篇五
离婚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夫妻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
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对继承权的处分无需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夫妻另一方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其关于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主张,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