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无忧考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根据《2023年浙江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2023年浙江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8月1日-10日,考试时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一级),10月14日-15日(二级),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其他事项
1.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我省考生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和新大纲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下载。
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
3.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我们将对涉及调整的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大纲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或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说明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2)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3)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4)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4.报考条件咨询(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71-87055123。
2、报名时间
2023年浙江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0日,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相关学历等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后(不允许代为承诺),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查通过后(一般24小时),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经上传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再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报、选择的信息和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点击“确认”,且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均需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自2023年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处理。
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一般需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5.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并认真检查。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7.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内),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居住地或工作地)。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