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25号)有关规定,公安和教育部门对学生户籍、学生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市直学校申报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若发现有问题的,可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中心举报。联系电话:2131812沈老师、2151111雷老师、2110943叶老师。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