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科目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用全市统一命题,所有科目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科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各科目分值(折算后):语文100分(卷面分值12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数学100分(卷面分值120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610分。
2.考试时间
202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下午,八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同时毕业年级学生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重考成绩等级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4月16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家长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20日前报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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