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同时公布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官方公告为准。
按照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录取。
折合后的文化科总成绩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成绩计入,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折算后计入,折算后满分分别为70、50、45、45、30、30;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照50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等级作为各高中段学校录取的限制条件。
(一)“3+4”本科录取
“3+4”本科先于普通高中录取。“3+4”本科录取后,将不能被普通高中等其他类型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等其他类型学校的补录。
(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简章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艺体考生第一志愿(即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按照普通生参与其余志愿录取;艺体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时,按照普通生录取,入学后可自愿选择普通生或艺体生学习方向。
2.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总成绩不低于自主招生学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C级及以上的,在志愿一学校之前投档录取,即不再参与所填报普通志愿的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
3.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多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多降15分。指标生认定办法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指标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枣教函〔2025〕63号执行)。
4.普通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录取。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考生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成绩减少20分后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如被第二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未被录取,用其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的成绩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凡已经被所填志愿的普通高中录取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均不得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5.普通高中补录。普通高中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尚有剩余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补录。补录面向报考普通高中且达到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录考生成绩按照折算后的总成绩减少20分计算,补录学校的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一轮录取分数线。具体办法在录取工作中另行通知。
(三)初中后高职院校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网上填报初中后高职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