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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8人

2025-05-27 10:36:00 来源: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导语】©无忧考网小编根据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 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得知,2025年黑龙江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8人,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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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经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专项招聘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8人,工作地点:哈尔滨市方正县。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505/c01_1060725.shtml

  3.哈尔滨廉政网

  https://www.hrblz.gov.cn/

  4.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7年5月28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点击“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笔试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97),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28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书》(附件3),信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审查。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28日9:00至6月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将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详细情况请关注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通知。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哈尔滨廉政网、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或代码、姓名、政策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等),在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含)。

  6.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7.政策咨询电话:0451-51109718、0451-51109709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等环节。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而确定,笔试低合格分数线详见报名网站。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笔试成绩低于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廉政网、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廉政网、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廉政网、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等)在哈尔滨廉政网和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451-87597426。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

  1.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书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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