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移民德国可以享受的医疗福利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推行疾病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1882年)。德国的健康保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健康保险,覆盖约90%的人口;另一类是私人健康保险,约占9%;约1%的人口没有健康保险,多数是自由就业者等。只要你没有特别的要求,法定健康保险所涵盖的医疗和预防服务基本能满足全部所需。
德国法定健康保险实行自由就医制度,持卡者可任意去所在疾病基金的签约医生或医院那里看病。无论看多少次,每季度第一次去的时候需要自己支付10欧元;如果是急诊,自己不需要支付;在签约医院住院,双人间不需要自付费用,单人间则需自付一部分;药品与国内一样,分成不同目录,有不同的自付比例;如果是看牙科,支付的范围和比例比较复杂。
法定健康保险费率是15.5%,其中雇主固定支付7.3%,员工支付8.2%。法定健康保险的基本组织原则是“团结原则”、“实物福利原则”和“自我管理原则”。“团结原则”确保每个受保人都能得到医疗上必需的服务,不受其收入、交付的保费高低和患病概率的影响;“实物福利原则”确保受保人无需任何前期付款;“自我管理原则”保证基金自我管理的权利,并通过选举产生的投保人代表和雇主代表(均不领取报酬)会议的方式来实施。
【篇二】扩展阅读:德国家庭团聚移民的指南
一、签证受理区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上海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广州领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福建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成都领区: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北京领区:除上述省份的其他地区
二、签证所需材料
1.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中国籍申请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复印个人数据页);非中国籍的申请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或证明)的并附德文译文的其它国家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7.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非德国籍配偶的)居留证的复印件2份
8.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如果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租房证明、个人资产证明、预计在德居住地址。
9.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在申请所需签证时,如果符合并证明以下情况之一,可不出示德语知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