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和《201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吉组通字〔2019〕11号)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四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选,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具体录用人员名单详见http://www.siping.gov.cn/zw/gg/202008/t20200831_410892.html)
公示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
0434-3627879、0434-12380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