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认定
(一)认定人员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鞍山户籍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认定。尚未取得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身份证与户籍信息不符并能提供相应鞍山户籍证明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三)认定地点
鞍山市教育局后楼鞍山市科协一楼,招考办报名大厅。(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四)认定要求
1.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进行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认定。
3.需进行现场认定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认定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普通话测试预报名资格。
准考证打印
2020年9月24日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
点击进入>>>2020年辽宁鞍山市普通话准考证打印入口【9月24日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