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考生:
我办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人员:在佛山报名点报名参加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
四、发证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