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相关考生:
我院定于2020年6月29日开始发放2019年度一级建造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的珠海考区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
一、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二、领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三、咨询电话:0756-2288109。
四、注意事项:1.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获证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2.单位集体领取的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获证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统一领取,并须提前两天致电2288109预约。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