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领取地点:广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不含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http://yjglt.gxzf.gov.cn/aqsc/zcaqgcs/t5592936.shtml)
地址:南宁市长堽路三里一巷31号培训中心办公楼7楼701室。
二、领取时间:2020年6月23日-2020年8月23日
三、注册、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一)广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0771-5600295;
(二)桂林技术交流站:0773-3835795。
【合格证书管理】
应急管理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拟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组织编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专业科目除外)的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编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组织拟定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确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确定考试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