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19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于6月8日至6月12日及之后每周二、四工作时间,到市考试中心预约领取证书及合格人员登记表。领证时请戴好口罩,现场测量体温后,方可依次领取证书。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14室。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