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追偿
司法追偿是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责令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一)司法追偿的对象
(1)实施暴力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
(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贪 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另外,对有司法追偿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司法追偿条件
(1)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2)实施司法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符合司法追偿的范围。
(3)追偿的数额限于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赔偿金即国家赔偿费用,不包括赔偿义务机关因处理赔偿请求支出的费用。
【图示】